國常會:加強對貨運經營者幫扶 合理支持車貸延期還貸
4月2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大穩崗促就業政策力度,保持就業穩定和經濟平穩運行;聽取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匯報,要求進一步打通堵點、暢通循環。針對近期部分地區物流受阻,要統籌疫情防控和物流暢通保供,加強部門協同和跨區聯動,暢通國際國內物流。加強對貨運經營者幫扶,5月1日至年底,對符合條件的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盡快推出1000億元再貸款支持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業融資。
國務院發文: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 進一步放寬對皮卡進城限制
4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意見》中包括五大方面、二十項舉措,其中對于汽車消費明確指明了發展方向。
《意見》中提到,國家支持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倡導綠色出行,提高城市公共汽電車占比,推動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同時,以汽車、家電為重點,引導企業面向農村開展促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下鄉,推進充電樁(站)等配套設施建設。此外,還將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進城限制。
工信部: 自356批起 4.5噸以下牽引資質車型申報《公告》須滿足新要求
4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關于規范具備牽引汽車功能輕型汽車申報要求的通知。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申報《公告》(第356批)的相關新車型應滿足新要求。
通知要求,總質量4.5噸以下具備牽引功能的輕型汽車車型申報準入公告時,應將最大允許牽引質量填寫在《公告》“準拖掛車總質量(kg)”一欄中;產品標牌上標有最大允許牽引質量時,實車必須設置有拖鉤孔等牽引裝置;在“選裝照片”中要提供安裝及未安裝相關牽引專用裝置的車輛照片。
對于已《公告》的具備牽引功能的輕型汽車產品,如果已生產的車輛產品在設計和制造上存在不能牽引掛車情形的,可通過變更擴展完成車輛信息的補充,同時還應在“其他”欄中說明此類產品的起止生產日期。
財政部:發放超241億元補貼 推公共交通領域的車輛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2022年年初,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印發通知,對“十四五”期間,我國農村客運、出租車油價補貼政策作出調整,4月20日,財政部下達《關于下達2022年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再次對農村客運和城市交通開展新一輪扶持。《通知》中指出,2022年將下達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241.862億元。其中農村客運補貼資金100.2906億元,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141.5714億元,用于推動公共交通領域的車輛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五部門:加快推進冷鏈物流運輸高質量發展
4月11日,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下發《關于加快推進冷鏈物流運輸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表示,加強冷鏈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冷鏈運輸車輛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制冷和溫度監測設備,并保持功能良好。強化冷鏈運輸車輛相關標準引導作用,推廣應用多溫層、新能源冷鏈運輸車輛,支持城市冷鏈配送車輛安裝使用尾板等等。此外,引導冷鏈運輸企業加強與果蔬、水產、肉類等生產加工企業的聯盟合作,積極發展公路冷鏈專線、多溫區共同配送、“生鮮電商+冷鏈宅配”、“中央廚房+食材冷鏈配送”、“水產品深加工+冷鏈運輸”等新模式。支持冷鏈物流企業建設網絡貨運平臺,優化整合產品、冷庫、冷鏈運輸車輛等資源,培育龍頭冷鏈物流企業,提升市場集中度。
發改委發布《“十四五”能源體系規劃》 新能源商用車將迎井噴?
3月22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下稱“《規劃》”)。
在這份長達41頁的《規劃》中,關于商用車行業,《規劃》提到:統籌推進地下儲氣庫、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等儲氣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國集約布局的儲氣能力達到 550 億~600 億立方米,占天然氣消費量的比重約 13%。與此同時,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優化調整運輸結構,鼓勵重載卡車、船舶領域使用 LNG 等清潔燃料替代,加強交通運輸行業清潔能源供應保障。
除LNG外,《規劃》中還提到,要適度超前部署一批氫能項目,著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氫和氫能儲運、應用及燃料電池等核心技術,力爭氫能全產業鏈關鍵技術取得突破,推動氫能技術發展和示范應用。加強前沿技術研究,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技術。此外,在同日發布的另一份《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中提到,到2025年,我國燃料電池車輛的保有量要達到5萬輛,部署建設一批加氫站,可再生能源制氫量達到10-20萬噸。
新能源客車市場將“解凍”?財政部出臺相關新策
3月7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調整農村客運、出租車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2]1號(以下簡稱通知),對農村客運、出租車油價補貼政策做出調整,重點支持新能源車的發展。同時,工信部也召開會議,明確支持新能源車的應用。這兩個信號,無疑會成為低迷客車市場的一股春風,為2022年的客車市場“解凍”。
按照通知,各省從當地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中,給予本省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5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給予本省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3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用于支持示范創建工作。結合原有政策,可以看出,新的運營補貼政策出臺之后,新能源客車可以放心購買,國家會繼續支持新能源客車,依然會有專項補貼。
藍牌新規正式實施 超47萬輛庫存車可延長6個月銷售期
2022年初,“藍牌新規”正式實施。3月份,工信部陸續發布了兩批關于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延期銷售庫存車輛產品的公示。
根據藍牌政策,對于2022年3月1日前已生產并已上傳合格證、但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庫存產品,生產企業可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庫存延期銷售申請,經履行核實、公示等相關程序,可給予6個月延期銷售、注冊登記期限。據悉,目前,各家企業申請延期銷售的庫存車輛產品,共計470276輛。
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30% 補貼政策截至2022年底
2021年12月31日,四部委發布《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并且,此次頒布的補貼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同時,將各部門將繼續加大審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廣車輛的清算收尾工作。
7月1日起 天然氣車實施新國標
此前,工信部公開征求對《燃氣汽車燃氣系統的安裝要求》等5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的意見。其中,《燃氣汽車燃氣系統的安裝要求》規定了燃氣汽車燃氣系統的安裝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實施過渡期。本標準建議自2022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