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路口的優先級分為:直行一、左轉第二、右轉第三、車輛掉頭第四。也就是按照這個四個優先級,在大家都沒有違反交通信號控制的情況下,發生了交通事故就可以大致的判定責任。右邊轉的車子要是撞了直行的車子,這種情況右轉的車至少是個主責,而且有可能是全責,同樣的左轉的車子撞了直行的車子至少是主責或者是全責。
中保統籌公司為您講解:在交通規則制定的時候,對于交通十字路口路段基本上都要遵循車輛不積壓,車輛快速通行的原則。由于直行的車輛它的速度是快的,所以它的優先級高,左轉彎需要看紅綠燈,右轉彎基本不用看紅綠燈,所以左轉的機會比右轉的機會少太多了,加上左轉彎轉大彎右轉彎轉小彎,所以左轉彎的通行優先級是要高于右轉彎的,掉頭是最麻煩的,它需要跨越車道,要占用更多的交通時間,所以它的優先級別是低的。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但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